
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
SHI ZUI SH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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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
SHI ZUI SH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
2025年4月2日
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
SHI ZUI SH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
在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,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紧扣“共筑满意消费年”主题,通过“检察+行政+社会”多元联动,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,助力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,筑牢消费者安全防线。
一、多维普法,织密法治宣传“保护网”。为全方位、多层次、立体化地推进消费安全宣传活动,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,线上发挥新媒体普法矩阵传播优势,通过短视频发布消费维权法律知识;线下通过悬挂横幅、发放宣传资料、设置咨询台、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,向群众讲解食品药品安全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热点问题,引导群众树立理性消费观念,提高依法维权意识。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普法宣传13次,发放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食品安全法》等资料700余份。
二、聚焦民生,打好权益保护“组合拳”。坚持“小案不小办”,2024年以来,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、网络消费欺诈等领域,依法从严办理制售假药劣药、有害有毒食品等案件;在办案中发现食品药品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的案件,及时向公益诉讼部门移交线索,建议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,并提出惩罚性赔偿;同时,加强社会治理,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“盘活”各监管领域的职责,促进社会综合治理。
三、协同共治,构建长效保护“安全阀”。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配合机制,实现行刑双向衔接。在办理销售伪劣产品案中,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,将该案线索反向衔接至行政检察部门建议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,对涉案商铺作出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并处以罚款,有效震慑违法犯罪。
下一步,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将深化与行政监管部门常态化协作,畅通“检察监督+行政执法+群众参与”的共治渠道,持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,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。